一、比选项目名称
宾馆饭店视频点播监管系统专线租用(第一包)
二、采购需求描述及成果技术要求
1.采购需求
香江戴斯酒店、江西大厦、渔阳饭店、新疆大厦、王府半岛酒店、国二招宾馆、地大酒店、国宾酒店、人卫酒店、长富宫酒店、五洲皇冠酒店视频点播监管系统专线租用。
2.成果技术要求
(1)上下行带宽不少于10M;
(2)网络可用率不低于99%;
(3)此互联网专线满足带宽独享;
(4)带宽具有可扩展性;
(5)确保线路及配套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用电、结构等安全;
(6)提供7×24小时不间断网络接入服务,并重点保障重大活动期间及国庆、春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的业务连续性,提供7×24全天候技术支持响应,提供免费7×24技术支持电话及投诉处理电话;
(7)对设备故障半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解决;
(8)租期结束后,提交服务期内工作总结报告。
3.项目实施周期
宾馆饭店视频点播监管系统专线租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
三、项目预算及拨付方式
项目预算:18.2208万元
拨付方式:财政资金(招标人不接受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五、比选程序安排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7日。投标单位应于 2022年 6月 27日 17时前递交相应文件(一式三份)至北京市视听节目监测中心(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55号),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所有投标文件均需置于密封的文件袋内提交给招标人,且投标人应对该文件袋加贴封条。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当面拆封。
2.提交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比选申请表
(4)以往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5)报价单(包括明细)
(6)供应商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供应商自认为可提高自身竞争优势的其他证明材料。
3.开标时间和地点
具体评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采购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视听节目监测中心
2.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55号
3.采购单位联系人:黄海
4.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01012007